“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是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追求的工作目标,也是我校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管理让师生有更多获得感的生动实践。学校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于6月底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改革 优化管理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启动了学校深化改革、优化管理首批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经过认真的调研摸底、梳理研讨等试点筹备工作,日前,深化改革、优化管理首批试点项目成果公布实施。
本次深化改革、优化管理试点项目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与地方合作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选取内部治理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开展审批与服务事项改革试点,以推进部门职能转变,提升管理效能,达到“审批减、效率高、服务优”的目标。
学校最新印发的《关于公布深化改革、优化管理首批试点项目实施成果的通知》(湖职院办〔2017〕25号),开出了“深化改革、优化管理首批试点项目实施成果”,重点推出了惠及二级部门和全校师生员工的“优化报销审批流程”“分级授权财务审批”“规范合同管理,分级授权合同签订”“简化教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与信息公开”“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专业建设经费实行切块管理”“优化学生事务管理服务”等8项优化改革举措和《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2项重要制度,明确了优化改革项目的责任部门、主要措施与做法。
首批优化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成果的推出,标志着学校深化改革、优化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学校将进一步总结试点项目工作经验,由点及面,推动管理服务提速增效,全面提升学校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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